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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ss,

这是我第一次与你对话。你知道为何我叫你——或者你们——做ss吗?你应该知道的。我说的事,你都知道,因为我本来就是你的一部分。现在你睡着,我就趁你睡着的时候写这封email。在你醒来之前,我会删去你电脑里的瀏览纪录。

你把我当做敌人。你要打倒你,我要迎战我。

三个月之前,我作了一个梦。这个梦只有我记得,你忘了。梦里,我跟一个男人睡在一起。对方没有脸——或者说有脸,但在我面前一闪即逝,使我不能捕捉他五官的特徵;或者说他的脸很普通,使我记不住;或者说……

总之在那一晚之后,我是记不住对方的脸。我在梦里没有太多感受——感官上的,只是感到自己回到最初所处的地方。与某一个人相拥,那一次相拥与一般的性行为不同,我们之间没有侵略。和平。没有角力。惯于男女性行为模式的人,认为只有插入才能带来满足,认为只有精液可被视为激情的证据。但灵肉合一的拥抱为人带来心的满足,类近于宗教灵性为人类带来的那种满足。

令我想起《花样年华》中,周慕云与苏丽珍未能「幸福地在一起」,他去了吴哥窟旅行。他亲吻石墙,那一刻他将自己的情殤、被背叛的伤痛,用嘴唇传达给石墙,让那股未知的力量为他分担这一切痛苦。在那刻,任何性快感都是肤浅的。

我所做的第一个梦,就是那样。

你注定要输给我,因为你一开始就掉入自己所营造出来的恐慌。你不能够从痛苦中抽离。你不能敏感地分辨出痛苦中的各种特质:美丑、甘苦、醉醒。

我比你走得前。

亲爱的ss,你在这一个月以来才做梦,太迟了。

你将会输。

yours,

dearestenemyself,es」

「三月二十一日:昨晚没有梦见楚兆春——我没有睡。我收到很多封es(敌我)寄给我的电邮。我已经分不清敌我到底是我,抑或是我以外的个体。我明白为什么我将会输给es——照es所讲,人每晚所作的梦比他醒后能记得清的要多。我只能记得醒来之前,es所为我呈献的、与楚兆春有关的梦。

「原来那不是假楚兆春——那是es所做过的梦。在三个月之前,es就开始作一些关于楚兆春的梦——在我(我是ss,想通什么叫做ss了——trueself以及self,即我的真我与自我之合体)未意识到之前。那些梦只有es记得,身为ss的我却一无所知。我现在每晚所作的梦,都是es从他所作过的梦中挑出来的——我该说精挑细选吗?

「我问es,到底他有目的。es却叫我问自己。我问他:什么是自己?我已经搞不清我是谁,而我体内有多少个像es般的存在。为什么是楚兆春?难道我的确是爱楚兆春?然而这不可能,这不可能……es说:有些事不是人能逃得过,有些事是早有决定、安排。每个人的生命都被那股力量主宰。不该害怕。人从那里来,回到那里去。我问es:我是否只有两个选择——回到那里,或者楚兆春。然而楚兆春的什么?我要杀了他?我要他fuckme?fuckmefor…howmanytimesshouldiaskfor?owidhowcouldiaskhim?saytohimifyoudon’tfuckme,theniwillgetkilledbyes?andhowcouldiexplaintohimwhothefuckises?i’mprobablylosingmyself.iwanttobegodsothaticouldkilles.buticouldkillmyselfevenifi’mnotthegod.」

樊梦告诉自己,事情不能就此完结——不应该以他作为一个疯子,去完结整宗闹剧。不,这根本不是一套完整的剧:人物由始至终只有一个,楚兆春只是被他潜意识所爱上的人,与樊梦的生活并没有实际关连。樊梦是一个因自己而发疯的疯子,没人推他去悬崖边——是他一手做成。因为他是他自己世界的神——es是他的神。es决定他必须得到楚兆春,便要ss去做,当ss不能够达到es的要求,es便毫不留情将ss逼成疯子,借此佔据樊梦的肉身。他太清楚这一点。

他的遗忘,就证明es的潜入。他无法阻止es,因为樊梦不想死。再者他没有信心能杀死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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