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徒劳的努力,堪比西西弗斯一遍遍将石推上山巅又坐视它落山底。
假若你只能在荒诞中寻找意,怎么能不将荒诞本视为之本呢。
“你过来是什么的?”康斯坦丁孜孜不倦地问。
“你知么。”亚度尼斯答非所问地说,“从未有人能持着问我同一个问题。太怕我,太我,或者把自己猜测的容作为答案并接受了这个答案。”
“所以你为什么过来?”康斯坦丁问,“你从不主动来找我。我是说,除了我快死的那况。”
“我吃饱了。”亚度尼斯回答。
“那不是我问的。”
“我想知吃饱之后见到你是什么觉。”亚度尼斯说。
“噢。”康斯坦丁平静地说,“你觉到了吗?”
亚度尼斯若有所思地眺望天空,又转看着他。很时间里没有一个人说一句话,而后就在康斯坦丁习以为常地觉得这次也不会得到任何回应的时候,亚度尼斯居然笑了。
不,不是浮现在面孔上微笑,而是一近乎于“笑”的觉。就像万筒被谁撞了一,撞快乐的、弯弯的眉,略微歪斜,因此透少年般的顽。
他又一次答非所问:“我觉到你了。”
“……噢。”康斯坦丁讷讷地说。
他不知亚度尼斯觉到的是什么,但他到自己正彻底而灼亮地燃烧。
第196章 第六羞耻(34)
康斯坦丁很快就意识到这里是什么地方。
敦的标志建筑不胜枚举,但标志的街仅此一条——贝克街,不论是建筑风格还是历史底蕴都只能说是几近于无,它的名声完全基于曾经居住于此的人。歇洛克·福尔斯,世上独一无二的咨询侦探,借由他最忠诚的助手以及传记作者的笔墨如同病毒般染整个世界,彰显着人类理智与智慧的极限。
正因为曾经居住于此的人获得如此旺盛并且还在不断生的名誉,整条街都布满了福尔斯的痕迹。
地砖上纂刻着他的名言;街边的小店售卖与他相关的周边;成的装书被充作装饰品摆在咖啡店的门……假若你没有亲来到这里,很难想象一个已去世近两个世纪的人还能在曾经居住过的地方留如此之多的印记。
街,最醒目的位置,屹立着一座歇洛克的雕像。着那经典的猎鹿帽,手持烟斗,风衣在后猎猎飞扬,消瘦的形和略微鹰钩的鼻尖毫无疑问地展示一个睿智、专注而又力充沛的形象。
康斯坦丁不熟悉贝克街。虽然他也算是个侦探吧……但相比起福尔斯他也就是个蹩脚的外行,再说,贝克街的位置相当优越,这地儿可谓是寸土寸金,和康斯坦丁这混迹于层人之间的货是两个世界。
小鬼蹲坐在亚度尼斯的肩,抓起一缕亚度尼斯的发咀嚼,发令人牙酸的,仿佛用指甲刮玻璃的声音。
康斯坦丁在心里叹了气。他打开箱翻了翻,试探地将一整包未开封的丝卡烟丢给小鬼,她捷地用爪抓住了,握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研究了一会儿,然后连着包装整个儿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