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粟粟发现沉厉明脖子上金珠不见了的时候,年轻男人正坐在床尾替她揉脚。
准确点来讲不是不见,而是换了颗?
“怎么了?”s沉厉明注意到未婚妻的目光问道,是的,现在的他们是未婚夫妻的关系了。
今年的春天比往年来得更早,冰雪刚刚消融的时分,麦粟粟和沉厉明就已经在双方家庭的见证下完成了订婚礼。
出身、背景截然不同的两户人家,在孩子的婚姻观念上却出奇的一致,只问二人是否想清楚了,再得到儿女肯定的答案后,沉麦父母贺以真挚的祝福,更何况麦粟粟和沉厉明骨子里都是认准了不会轻易改变的执着之人,不是真的情到浓时,不会提及婚姻大事的。
“你脖子里的珠子换了吗?”麦粟粟将脚抽回,膝盖抵着床面蹭过去,近距离观察下有了结论,“真的换了。”
“怎么发现的?”沉厉明搂着她,吻自然落在对方脸颊。
“很明显啊,之前那颗没有这么光洁,毕竟有年头了。”麦粟粟眨眨眼,搂着男人的脖子,狐疑道,“你不会弄丢了吧?”
金珠是沉家代代传承的,有着怎样的寓意,麦粟粟知道,并且还隐隐期待了好久,想着什么时候沉厉明会送给她。
结果这人竟然……
“脚还酸么?”沉厉明很是明显的转移话题。
“不酸了。”领悟到男人的讯号,麦粟粟撇撇嘴,没有追问下去,只手上仍是一下下拨弄着那颗小小的金锞子。
女人的小动作里说不出的娇俏,连不满都表达地这样可爱,沉厉明反握住她的手,眼里带了笑意:“会给姐姐的。”
小心思被发现,麦粟粟本能反驳,嘀咕了句:“我没说要啊。”说完明白过来,男人肯定是藏了什么惊喜要给她,没想被提前发现了。
“真不要?”沉厉明起了逗弄的心。
麦粟粟不理他,从男人怀抱挣脱重新靠在枕头上,把脚一翘等着他伺候,最近为了筹备婚礼,两人是两地的跑,麦粟粟的脚又酸又疼。
有关于婚礼的举办场地,沉厉明自然是尊重姐姐,要在麦粟粟老家先办,而且要大操大办,怎么豪华怎么隆重怎么来,有钱任性,至于B市这边嘛,有家人见证即可,为此,沉妈妈有点小意见,儿子疼儿媳妇儿是好事情,但再怎么说都是沉氏集团太子爷的婚礼,不请请生意上的伙伴说不过去啊?
“说不过去就说不过去。”沉厉明懒洋洋。
“沉小先生,你这样子,我就要去跟粟粟讲了。”沉妈妈威胁道,小子脾气大,粟粟的脾气好,好脾气的能管大脾气的。
“哦。”被把住命门的沉厉明妥协,答应了,事后想想觉得也不错,B市的婚宴在他的粟园办,到时候不仅能在父母的交际圈里引流,还有个最主要的点,能给粟粟姐一个惊喜。
“儿子懂事了。”沉妈妈欣慰点点头。
“懂事了”的沉厉明在麦粟粟面前总是保持着一份骨子里的恶劣,见未婚妻不理,掌心熨帖着女人足底磨蹭几下,随后用指甲轻轻掻挠过,直到女人被痒意弄到发痒笑出声,嗔瞪他一眼,挨了眼刀的沉厉明莫名生出些爽快滋味:“那可是给媳妇儿,儿媳妇儿,孙媳妇儿的传家宝,真的不要啊?
爷子孙,叁代相传,麦粟粟脸上的笑慢慢化开,融进眼里,她的眸中水光潋潋,是方才笑出的薄泪,柔情生辉,女人温声问回去:“我不要的话,你还想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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