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根据刘冠军女儿的日记本,方度追查到了她口中在母亲死前半年内经常出入他们家中的蒋叔叔,蒋峰。
案发那年年初,蒋峰走马上任,接替上一位退休老g部,担任起刘冠军夫妻所在蓟城国有第二丝织厂的厂长一职。后案发不到一个月,蒋峰就以家庭变动的关系为由,迅速申请调离了蓟城丝织厂,并前往江城担任全国销售经理。
直到刘冠军入狱后,蒋峰流放几年后才同妻女再度举家搬迁回到蓟城,并一跃成为丝织厂私有化后的凌霄服装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而刘冠军的女儿在母亲死亡当天,分明撞见过蒋峰的车驶离他们居住的筒子楼。
刘慧敏说,那辆红色的桑塔纳,车牌为8888,她放学时曾经在楼下见过无数次,至今也不会忘记。
方度费了很大的功夫找到了当年蒋峰作为调查配合证人的对话笔录,针对刘冠军女儿说的,他经常趁着父亲不在家,出入自家的行为,蒋峰供认不讳。
但是,在他的描述中,他对于自己与刘冠军妻子见面的原因另有一套说辞。
不是婚外情,也不是什么难听的高破鞋,他说自己每次之所以会前往厂工的家中,都是因为受害者主动打电话给他寻求帮助。
他们交谈的事情,也都是刘冠军酒后殴打妻女的不良行径。
那时候很多国有企业还保持着类似旧社会的家长制,员工的夫妻矛盾经常闹到职场上,而领导一般都会起个以职业作为威慑力从而调解的作用。
蒋峰作为刘冠军的领导,说自己有职责处理职员的家庭生活,尤其是因为被家暴,刘冠军的妻子经常无辜缺勤,如果她继续这种不负责的行为,工厂按规定很可能将她开除,她将会失去离婚后唯一的经济来源,也将失去孩子的抚养权。
当年刘冠军作为丝织厂的保安队长在邻里中小有名气,他身材高大魁梧,并且长期酗酒,曾经多次同职员发生口角进阶为肢t暴力。
说起他家暴妻女的事情,警方多次走访下来的结果是,打女儿应该不存在,但喝酒后与老婆互殴是却有其事。
但再厉害的女人总是打不过男人的,所以互殴的结果每次都是刘冠军的老婆伤得更重。
甚至有一次,刘冠军将妻子殴打致脾部破裂,手术后住院治疗四周。
存在杀人动机,案情变得简单明了,没有多久,刘冠军作为有力的杀妻嫌疑人,立刻被缉拿归案。
正因为妻子在家遇害,而发现现场的第一人是喝醉的刘冠军,当时他情绪激动地抱住倒在血泊中的妻子,所以在地板墙面还有周围的现场内,都留下了不少带血的指纹与凌乱脚印。
物证人证俱在。
第一次口供时刘冠军坚决不认,可第二次,第三次后,也许是屈打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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