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主动削薄对外的,这样,得不到,就不会有太多遗憾和失望。
但一开始,怎么会不由自主地关注霍遥呢?
在他们还不彼此认识的时候。
命运,命是定数,运是变数。
定的是她注定会遇见他,变的是他们是否会一直在一起。
霍遥当是她的“掌中之”,她不想放手,又怕攥得太,他会疼。
当她意识到,对他产生既似母,又似依赖的心时,便知,是到了。
郭存嘉全程旁观,“噫,我和凌晓天两个电灯泡会不会太刺啊?”凌晓天三两吃完剩的,“再吃狗粮就撑了。”
话毕,端着盘和郭存嘉走人。
岑碧问她一直想知的:“你是以前很喜打篮球吗?”
霍遥说:“一开始是贾言打,才拉我一起。”看着她的睛,又补了句,“贾言是我发小。有时候放学不回家,就去打球。”
“哦。”她喃喃了句,“难怪你那时候在篮球场。”
那当时,和他站在一起的男生,应该就是他的发小贾言。
“什么?”霍遥没太听清。
“说你篮球打得很好。”
她又撒谎了。
对当时的他而言,她只是个陌生人,狼狈的,有可怜的陌生人。
就算讲与他听,或许他无半分印象。
那是属于她的独家记忆,一旦说,就会失去某意味。
就像那朵,永远不会有人会将它的语和她联系起来。
——暗恋。
这是她荒凉青里,唯一一亮。
怕被他察觉她神闪躲,低去吃j。
岑碧吃得很仔细,吃掉,慢慢地把骨吐来,聚在一堆,准备吃完后和剩饭一起倒掉,不会留在桌上等人来清理。
霍遥笑了笑,没再声。
*
中午有篮球赛,很多人放弃午休,比赛的比赛,围观的围观。
吃完饭后,岑碧也没和霍遥回教室,不知不觉,走到那晚待过的角落。
白日再临此地,只觉得更荒凉。
杂草窸窸窣窣响了一声,岑碧看去,是一只野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