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妻 d!q! [legal wife] 正妻;原妻
嫡庶制度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心容。中国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制度,但各个妻之间的地位不平等,这差别就是嫡庶之分。嫡是指正妻及其所生女,庶指姬妾及其所生女。嫡庶的差别在唐宋以前比较重要,经元明清而逐代减弱。 中国一夫多妻最初只行于贵族阶层,平民多为一夫一妻,称“匹夫匹妇”。
媵在周代盛行,周代贵族女嫁,需要同族妹或姑侄陪嫁,称为媵,后世鲜见。 妾一般是男娶地位低于自己的女,不经过叁书六礼,而以较简单的仪式纳为偶,称为纳妾,经过正式仪式所纳的妾又称为侧室。妾可以买卖,但妻不行。宋元以前,妾不能为妻,否则男方可能被以一年半的徒刑。宋元起有男在正妻去世或休弃之后把妾立为正妻,需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明清时代,嫡庶区分不再森严,把妾扶正的况更普遍,也有男买卖妻的况现。
,在这里祝果生日快乐。留言我现在才看到的,脸红,所以说得有迟了,饶。呵呵。raincloud同学留言说“嫡妻不对。”谢谢raincloud一发现问题就提来,月在此表上十万分的谢,么么。拉芽苏同学查了维基百科。呵呵,拉芽苏同学查到的资料和我的有一不一样。我查的是百度百科。倾尽舞同学,谢谢喜剧。月同学跟我一直以来的认为的是一样。不过这“认为”不知是不是正确的,(⊙_⊙)毕竟是查资料得来的容,一不全面就错了。面粘贴一百度百科的资料,大家一同看看,讨论、分析。
现在法律法律虽然是一夫一妻制,但是由于近些年来经济的蓬发展,男人包二的现象越发的XXXX。 唉,叹个无奈。温饱思啊。
正妻
嫡妻相对的是庶妻,何人为嫡何人为庶要看该女是否为明媒正娶,但何时明媒正娶也没有一定之规。
婢女则是男纳地位卑贱的女,比如家里的婢女或者买来的歌,这些女因为份原因,属于贱民阶级,不能士人之妾,只能婢女或姬,近似妇。妾和婢女之间有区别,地位不能互换,以婢为妾也是犯律,只有在婢女生以后,才可以立为妾。婢女一类的妾常被买卖或转赠他人。比如苏轼就曾把两个已怀的非正式妾送人,但其正式妾侍王朝云在继室王闰之死后,于家中地位却等同正室,只是没有正妻的名份。
娶妻的仪式非常隆重,周代周天娶妻前后历时一年多,诸侯则超过半年。后世娶妻仪式虽然简化,但仍包括聘书、礼书、迎书等叁样文件(叁书),经过纳采、问名、纳吉(又称过文定)、纳征、请期(又称乞日)和亲迎(或迎亲)六个步骤(六礼)。有时男还须亲自雁以供奠雁仪式之用,有些朝代男需准备诗歌妆诗之用。 正妻不能降为妾,通常只在犯七的况才能被休弃,而有些朝代还规定,即使犯七,但符合以叁个条件的任何一条的,也不能休(叁不去):第一,经历或主持了公公或者婆婆的丧礼;第二,娶时男方地位不,后来富贵的,也即是所谓的不去“糟糠之妻”;第叁,妻的家族散亡,假如妻被休则无家可归。
正常况一夫多妻的家里面,一个男只能有一位正妻,称为嫡妻,(宋代之前只有贾充等数人因特殊况得到皇帝许可而有地位相等的左右夫人)。正妻与丈夫地位平等,在服制,车制等礼仪制度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比如皇后的褘衣和皇帝的十二章衣,其裨、纽、约、佩、绶等件便是完全相同的。在宋元之前多数朝代,无特殊许可而有两位正妻的行为,会被以一年以上徒刑和相应的杖刑分,并被制离婚,但后世渐趋宽松,明清时期有不少男都有平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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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俗
妾所生和婢女所生女即是庶生女。
男娶妻,一般需要娶背景相当的女,娶亲之时,通过婚书写明双方家门第、嫡庶、年龄等资料。于某些朝代例如唐代,如果虚作假,娶到不相称的女,无论女方地位于还是低于男方,这段婚姻通常都会被制解除,且追究作假一方的法律责任。
庶妻
除正妻以外的其他偶就是庶妻,但通常称作姬妾,地位从到低有媵(正妻的同族陪嫁女)、妾的区别,另外亦会有一些没有经过正式婚姻仪式的女,多为婢女或女等贱民女,近似现代的妇,有时也被称为妾,或称侍妾。
现在男人都向往古代的叁妻四妾,可却不知古代的叁妻四妾其实是贵族和有钱人的专利,大多数,咳,注意了是大多数哦,古代大多数男人只娶一个老婆的。